• 转学是指学生更改所修读的课程或学习模式(例如由全日制转为业余制,或由业余制转为全日制),但仍然为智源教育学院KLC International Institute(KLCII) 的学生。本政策适用于学生自愿申请更改已注册课程的情况。
  • 转学申请获批准后,现有的学生合约(Standard PEI-Student Contract)将被终止,学生须重新签署新的学生合约。除学院与学生另有协议外,退款政策将按学生合约执行。
  • 学生须符合新课程的最低入学要求及所有录取条件,并须遵循学院及/或合作大学(如适用)的学生甄选及录取程序。
  • 对于大学课程而言,转学申请须也遵循合作大学的转学政策。
  • 提交转学申请表并不代表转学已获批准。学生必须收到学院正式发出的书面通知或确认函,方视为转学申请已获处理及确认结果。
  • 整个转学申请办理程序,自学院收到申请之日起至最终结果确定,不得超过十四个工作日。学院将在作出最终结果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申请结果。
  • 如转学申请不获批准,学生须继续修读现有课程。
  • 未满18岁的学生申请转学,须提交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书。
  • 学院将根据学生合约附表 C(Schedule C)的规定收取转学申请行政费用。
  • 享有学费资助课程的学生申请转读其他课程时,须获得技能及人力发展局(SWDA)批准以更改学费资助安排。如学费资助申请未获批准,学生或赞助公司须支付相关学费差额。
  • 在符合退费政策的前提下,原课程尚未使用的学费(如适用)可转至新课程。如适用,学生须支付相关学费差额。

转学申请程序

  • 课程行政人员接获学生提出转学意向。
  • 课程行政人员或行政主任将安排学生辅导,以了解学生申请转学的原因。
  • 如转读不同课程,课程顾问将为学生进行课前辅导,并由学生签署《课前辅导表格》,以确认获悉相关重要资讯。课程顾问将评估并确认新课程适合学生修读。转读不同课程的学生才须接受课前辅导。
  • 如学生于辅导后仍决定申请转学,须确认辅导记录,或填写《休学,转学,退学申请表》,并提交予课程行政人员办理后续手续。
  • 转学申请应尽可能于学期或某科目开始日期前一个月提交,并附上已填写完整的《休学,转学,退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交予课程行政人员办理后续手续。
  • 学院恕不接受口头提出的转学申请。
  • 学院将向学生发出正式的《转学申请批准或不获批准通知书》。
  • 持学生准证(Student’s Pass)的学生,如转学涉及更改课程,须待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批准新的学生准证申请。获批准后,现有学生准证将被取消。
  • 如学生申请转至同一课程的不同届数,可能须申请延长学生准证有效期,并须获得ICA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