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延期/休学申请一定要填妥休学、退学及转学的申请表格以及附上证明文件,且在下学期、单元开始的一个月前呈交给智源教育学院。学校不接受任何学生的口述申请。

延期课程/休学必须基于健康或其它正当的理由,院方才会个别斟酌受理。

呈交延期/休学申请表并不代表着院方已正式批准延期。学生必须确保自己收到关于延期/休学申请结果的院方正式通知函。处理延期/休学申请,需大约14个工作日

对于未满18岁的学生或持有学生准证的国际学生,必须在经过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之下方可申请延期/休学。

学生只能申请延期课程/休学一次。延长延期/休学期限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学校才会个别斟酌受理。

在申请延期/休学时,学生必须知悉所修读课程的完成年限(修业年限)。学生也必须确保自己在规定的修业年限之内完成课程。

学生若打算申请课程/学期或科目延期,必须在延期/休学前偿还所有拖欠的学费。这包括受影响的技能发展基金(SDF)或新加坡精深技能发展局(SSG)为课程或学期所提供的任何补助款项(如适用),并签署承诺书。在复学时,学生必须签署新的学生合同,或在原本的合同协议作补遗,并遵照合同条款偿还剩余的学费。之前已完成的单元/学科将会在新的合同或补遗中列明。

必备的基础课程,一律不准延期。

当复学时,学生必须遵照学校所安排的时间表。

申请科目或课程延期/休学,院方将收取行政费。

与补助金有关的延期/休学规定

对于获得技能发展基金(SDF)或新加坡精深技能发展局(SSG)为课程或学期所提供的学费津贴的学生,请在指定课程时间内完成课程。

学生若申请延期/休学,必须偿还SDF 或SSG受影响的课程/学期所资助的学费津贴。

在指定课程时间内,智源教育学院不会向赞助学生的公司收费。若智源教育学院无法取得SDF 或SSG的课程学费津贴,则资助该名学生的公司必须偿还学院由政府所津贴的学费部分。

课程完成期限(修业期限)

学员必须从开课日期开始计算,在以下期限内修读完课程:

  • 1年内(6个月及以下的课程)
  • 2年内(不超过1年的课程)
  • 4年内(不超过2年的课程)
  • 5年内(不超过5年的课程)

以上内容是在科目/课程有开课的情况下而执行的。智源教育学院将保留提供类似的科目替代已停办科目的权力。

延期课程/休学程序

  • 所有的延期/休学申请一定要填妥休学、退学及转学的申请表格以及附上证明文件,且在下学期、单元开始的一个月前呈交给智源教育学院。学校不接受任何学生的口述申请。
  • 在复学时,学生必须签署新的学生合同,或在原本的合同协议作补遗,并遵照合同条款偿还剩余的学费。之前已完成的单元/科目将会在新的合同或补遗中列明。
  • 课程执行人员和/或校区经理在学生申请转学前会和学生进行辅导面谈,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 课程执行员会寄出通知信给学生。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延期课程/休学的学生必须支付行政费和之前所欠的学费(包含接受SDF或SSG赞助的学费补助款项)。
  • 在通知信里也会注明学生应通知校方复学申请的截止日期。
  • 国际学生的学生准证将会在延期/休学申请批准后被取消。在申请期间,学生必须继续上课。
  • 延期课程/休学申请程序将于14个工作日内完成。
  • 申请科目或课程延期/休学,必须支付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