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
这规定适用于学生在课程注册后自愿要求退学,或因学生不符合出勤要求/无法联系而由校区经理/智源教育学院自行决定终止学程。
所有的退学申请必须填妥休学、退学或转学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文件。智源教育学院不接受学生的口述申请。
对于未满18岁包括持有学生准证的国际学生,必须经过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或证明文件之下方可申请退学。
对于大学课程,退学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大学的规定而进行处理。
以下情况也将被视为退学,并按照本退学政策进行处理:
- 退出智源教育学院的课程并报名新加坡其他学校的课程。
- 超出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课程完成期限)并无法顺利完成课程。
学生必须在正式退学之前支付所有拖欠学费款项(包括受影响的新加坡精深技能发展局(SSG/ WSG)为课程或学期所提供的任何补助款项(如适用)。
国际学生的学生准证将在退学申请批准后被取消。
当退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将会从智源教育学院的课程退出。学生如未来想继续修读此课程,将视为新生。
退学申请的流程,从接受申请到退学申请获准的办理流程不超过14个工作日。
如有必要,课程执行人员或校园经理可以根据学生手册条例5.2中列出的学生行为启动退学程序。一旦获得批准,退学程序将适用。
如果学生不符合出勤要求并且无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校区经理将保留让学生从该学程中退学的权利。
如果已接受课程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未能在课程开始日期出现,并且无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校区经理保留学生自动退出课程的权利,学生迄今为止所支付的所有课程费用将被没收。
退款
学生在签署了学生合同后将给予七个工作日的冷静期。若在冷静期内通过书面申请退学,无论开始上课与否,将有权获得课程费总数与杂费的最高金额退款(根据计划表D)。
如果学生是在过了冷静期之后申请退学及已经上了第一学期的课之后退学,第一期付款的退费将依照学生合同上的退款表执行。
针对在第二学期或接续学期而退学的学生,退款的金额将依照学生合同中的的退款表来执行。
除了课目重修费用,其它杂项费用将不可退还或转让。
退学退款将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