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

这规定适用于学生在课程注册后自愿要求退学。

所有的退学申请必须填妥退学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文件。智源教育学院不接受学生的口述申请。

对于未满18岁并持有学生准证的国际学生,必须经过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之下方可申请退学。

对于大学课程,退学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大学的规定而进行处理。

退学定义如下:

  • 退出智源教育学院的课程并报名新加坡其他学校的课程。
  • 超出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课程完成期限)并无法顺利完成课程。
  • 因触犯新加坡政府法规/学校纪律被退学。

学生必须在正式退学之前支付所有拖欠学费款项(包括受影响的技能发展基金(SDF)或新加坡精深技能发展局(SSG)为课程或学期所提供的任何补助款项(如适用)

国际学生的学生准证将在退学申请批准后被取消。

当退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将会从智源教育学院的课程退出。学生如未来想继续修读此课程,将视为新生。

所有退学申请需要大约14个工作日处理。

退款

学生在签署了学生合同后将给予七个工作日的冷静期。若在冷静期内通过书面申请退学,无论开始上课与否,将有权获得课程费总数与杂费的最高金额退款(根据计划表D)。

如果学生是在过了冷静期之后申请退学及已经上了第一学期的课之后退学,第一期付款的退费将依照学生合同上的退款表执行。

针对在第二学期或接续学期而退学的学生,退款的金额将依照学生合同中的的退款表来执行。

退学退款将在收到学生的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处理。

所有的退学一定要填妥休学、退学及转学的申请表格以及附上证明文件,且在下学期、单元开始的一个月前呈交给智源教育学院。学校不接受任何学生的口述申请。学生如在冷静期内退学,将依照学生合同的规定办理。

  • 课程执行人员会与申请退学的学生进行面谈,了解学生退学原因。并给予辅导面谈及提供建议给学生。
  • 对于大学课程,退学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大学的规定而进行处理。
  • 所有退学申请需要大约14个工作日处理。
  • 国际学生必须签署移民与关卡局(ICA) 学生证取消表格,学生必须在退学申请批准后,将准证交回给学校取消学生准证。国际学生如果是退学和转学到其他私立学校,如新学校要求,智源教育学院将会提供学生之前的课堂出勤率。
  • 取消学生准证之后,ICA将会发出旅游签证给准证取消学生。国际学生可领取打印旅游签证或课程执行员电邮电子版旅游签证给学生。学生必须按照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之前离开新加坡。
  • 在退学申请期间,学生必须持续与智源教育学院保持联络,以便得到最新的消息。如有购买医疗保险和学费保险,将会在退学申请批准后的三天内取消。
  • 当退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将会从智源教育学院的课程退出。学生未来如想继续修读此课程,将视为新生。

智源教育学院将会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有关几个重要信息:

  • 智源教育学院无法按照原本的开课日期内开课。
  • 智源教育学院在开课日期之前取消课程。
  • 智源教育学院无法在课程结业日期内完成课程安排。
  • 智源教育学院在结业日期之前取消课程。
  • 智源教育学院不能保证学生是否能符合在学生合同中(请参考:表A)所规定的入学要求。
  • 学生准证申请被移民与关卡局(ICA)拒绝。

学生有权力在收到校方停办或取消课程(或给与其它学习安排)的书面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决定退出课程,并要求退还已缴付的学费及杂费的最高金额。

学生如果因学生合同中2.1条款以外的理由下选择退学,智源教育学院将在收到学生书面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照退款列表(计划表D)的准则处理:

百分比(计划表B和C
所支付的款额)
若已收到学生书面退学通知
[100%] 早于开课日期之前的 [29] 天
[50%] 在开课日期之前,但不超过[29]天内
[0%] 在开课日期之后,但不晚于开课日期之后的 [1]天
[0%] 晚于开课日期之后的[1]天

学生在签署了学生合同后会有七个工作日冷静期。

如果学生在冷静期内以书信通知学校有关退学事宜,不管是否已经开课,智源教育学院将会把学费的最高金额退还给学生(请参考退款计划表D)。

学生如果因纪律处分或没有遵守智源教育学院,合作学校及新加坡的教育规定而被退学,学校将不会退还学费、杂费及管理费给学生。如果学生在七个工作日的冷静期被退学,将依据退款条例处理。

  • 学生必须填妥退款申请表格并附上证明文件(若有)給课程执行人员。学生因课程取消或延期而要求退款,必须填妥退款申请表格并附上证明文件(若有)交给销售部的行政人员。学校不接受任何的口述要求。
  • 课程执行人员/销售行政人员将会收到退款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邮和/或电话通知学生领取退款支票。